讨债的辽宁讨债公司人气焰嚣张,债务人无法忍受持刀行凶受刑。 7月6日,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审计院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,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中伤罪,判处有期徒刑两年。
刘某系集团的店主,4年前借了西安清债公司上万元货款,被拖了四川清债公司3年多,何某多次上门讨债,已经输了。
2016年1月3日,何某无奈之下被任命为社会业余会计人员李某和邹某。
李某、邹某接单后,越日带领10余人拿着委托书到刘某市里随便讨账,刘某不合营。 双方发生冲突,然后吵架。 生气的刘先生谎称要到后房取钱还钱,从厨房拿来菜刀,将小李、邹某、小李、邹某等人赶到后赶紧逃跑报警。
刘先生在逃跑一年后被公安当局逮捕,明确表示自己违法。
经过法医鉴定,行凶者李某、邹某所受刀伤分为重伤和重伤。 随后,刘先生敦促家人努力筹钱,与对方签订刑事案件合同,一次性补偿2名行凶者疗养等经济损失共计12万元。 李先生和邹先生对刘先生表示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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